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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听证会举行

2012-8-27 10:03| 发布者: BB0123| 评论: 0

摘要: “市教育局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举行了听证会,我觉得非常好。”昨日,昆明市教育局举行了《昆明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代表唐文宗认为,《办法》内容 ...
“市教育局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举行了听证会,我觉得非常好。”昨日,昆明市教育局举行了《昆明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代表唐文宗认为,《办法》内容全面,资助范围、对象、标准,资金渠道及申请办理资助的程序比较清楚,具有操作性。

  据了解,今年,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减轻家庭经济困难群众的教育支出压力,保障困难群体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昆明市教育局先后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考入高校贫困生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6个资助管理办法,并起草了《昆明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听证代表谭玲媚表示,《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的关心,但第八条中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具体化;另外,《办法》是否与计划生育挂钩也需明确。听证代表阮鸿雁指出,外来务工子女是否也可以享受该资助?在《办法》中没有明确,希望明确。

  “城镇及农村低保家庭儿童;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父母残疾家庭子女或本人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HIV感染或患者子女;无稳定收入的贫困家庭儿童;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6类对象可接受资助。”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对16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了解答。

  昆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刘云介绍,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指标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资助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年资助500元,资助比例占全园幼儿总数的10%。今年春季,全市公办幼儿园共资助了5160名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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