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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充民政局人员拐走3个月男婴

2012-7-24 17:28| 发布者: BB0123| 评论: 0

摘要: 7月17日晚,伴随着警车的呼啸声,聚集在(江西)宜丰县公安局门口的人群,犹如见到希望一般,激动得将警车围了起来。中年男子黎某颤抖着双手从民警手中接过尚在睡梦中的男婴。  7月13日上午,居住在宜春市宜丰县新昌 ...
7月17日晚,伴随着警车的呼啸声,聚集在(江西)宜丰县公安局门口的人群,犹如见到希望一般,激动得将警车围了起来。中年男子黎某颤抖着双手从民警手中接过尚在睡梦中的男婴。

  7月13日上午,居住在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都天路的黎某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却被邻居告知他3个月大的儿子被偷走了。光天化日之下偷男婴,当地警方对此案非常重视,并于次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

  三个月大男婴家中被盗

  7月13日上午,黎某像往常一样外出务工回家。就在刚要迈进家门时,邻居老刘扯着嗓子冲他叫:“老黎,你儿子被人偷走了!”黎某心中一颤,当即冲进家门,只见双脚残疾的哑妻失魂落魄地倦坐在屋角。看到这个场景,黎某差点瘫软在地。

  当日中午,心急如焚的黎某和闻讯赶来的亲属及热心的邻居在宜丰县城四周搜寻,但一直没有结果。下午3时许,黎某来到宜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黎某称:据邻居反映,当日上午11点多钟,妻子和儿子独自在家时,一名自称宜丰县民政局的女子以帮孩子办户口为名,骗取邻居信任,偷偷将孩子抱走。

  女贩子次日晚在亲戚家落网

  宜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经过调查走访,民警推测男婴已被拐卖,并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拐卖儿童案。近日频繁出入黎某家中、一名自称宜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妇女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因此案性质恶劣,也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中产生一定恐慌。宜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将案情上报至宜丰县公安局。为尽快侦破此案,宜丰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7·13”专案组。

  7月14日下午,专案组民警锁定一名远嫁至福建省三明市、案发前几日回宜丰探亲的名叫熊某的女子。当日晚,民警在宜丰县城熊某的亲戚家将其抓获。

  冒充民政局工作人员偷男婴

  经连夜突审,熊某交代该案系其伙同一名江苏省镇江市男子仲某所为,作案当日仲某已携带被拐小孩前往江苏,其并不清楚两人的下落。

  原来,犯罪嫌疑人仲某的朋友严某因独子于去年遭遇车祸丧生,其妻又丧失生育能力。严某遂于今年3月份委托常年在外跑业务的仲某为其物色一名来路正当的小孩抱养,并先期支付现金4000元给仲某。受委托后,仲某迅速联系其在福建自称“黄燕”的一个女性朋友(熊某)。随后,熊某多次会同仲某物色小孩,但均因小孩健康、长相等原因未果。

  今年7月份,熊某在与宜丰县的亲戚电话聊天时得知,宜丰县城有一残疾女子产有一名仅三个月的男婴。该男婴长相可爱,但家庭条件困难。得此消息后,熊某当即以探亲为名于7月10日回到宜丰。回到宜丰后,熊某多次前往黎某处探视小孩,假冒自己是宜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并对小孩及父母嘘寒问暖,还许诺帮小孩上户口并帮黎某夫妇办理低保,取得黎某和周边邻居的信任。

  7月11日晚,仲某闻讯赶赴宜丰县城。7月12日,在与熊某到黎某家查看男婴后,觉得小孩健康且长相较好,遂蓄谋盗拐该男婴。次日上午11时40分许,两名犯罪嫌疑人再次来到黎某家中,熊某趁男婴独处之机将男婴盗出交付仲某。成功盗取男婴后,两名犯罪嫌疑人抱着孩子路经县城农贸市场却遇见黎某的姐姐。熊某再次以民政局工作人员的身份谎称带孩子打预防针和上户口为名轻松骗过。惊出一身冷汗的熊某向仲某索取8000元酬金后,当即安排仲某带着孩子逃离宜丰。

  被拐男婴在江苏成功获救

  为及时解救被拐男婴,专案组民警在查明犯罪嫌疑人仲某真实身份后,连夜赶赴江苏省镇江市开展摸排工作。7月16日,办案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锁定仲某活动踪迹出现在镇江市下属的县级市扬中市内。随后,办案民警不顾路途遥远,再次驱车辗转至扬中市油坊镇,并于17日中午将刚外出回家的仲某抓获。据其供述,被拐小孩已被其于7月14日卖给本市朋友严某夫妇。为防止小孩再次被拐卖,办案民警一鼓作气,在扬中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于当晚成功解救被拐男婴。

  经查明,在盗取男婴后,仲某向严某谎称男婴来历正常,并索要3万元酬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仲某、熊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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