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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殴打男童涉事老师已被开除 家长索赔1万元

2015-8-4 15:02| 发布者: BB0123| 评论: 0

摘要: 发生于去年年底的北京通州玉豆豆幼儿园老师殴打幼童一事,日前有了新的进展。近日,一名受害男童家长已将幼儿园诉至法院,目前通州法院正式受理。小童(化名)的母亲段女士诉称, 2012年9月,她将小童送到被告窦某开 ...
发生于去年年底的北京通州玉豆豆幼儿园老师殴打幼童一事,日前有了新的进展。近日,一名受害男童家长已将幼儿园诉至法院,目前通州法院正式受理。
小童(化名)的母亲段女士诉称, 2012年9月,她将小童送到被告窦某开办的幼儿园,当时自己并不知道幼儿园没有任何办学资质,也没有教育部门的相关备案。入园第一周,她便发现小童左眼下方有道一厘米长的口子,随后又发现孩子腿部膝盖以下常有青紫。小童常对她哭闹,称不想去幼儿园。她询问孩子伤是怎么来的,但小童始终不说。后来,自己多次去该幼儿园询问被告知是孩子自己磕碰造成的。
2014年12月20日,小童一早起来腿痛至无法走路。没过几天,玉豆豆幼儿园由于存在虐童行为,被其他家长报了警。后经过调取园内的监控录像,段女士才得知该幼儿园长期存在虐待儿童的行为,教师长时间无故打骂儿童,在监控录像中孩子每天没有早餐,每天10点钟左右吃一顿饭,上午10点10分睡午觉,没有午饭。
得知真相后的段女士十分震惊,她告诉小童以后再也不去幼儿园了,孩子才将被打原因告诉了她。原来,幼儿园长期给孩子灌输错误思想,“孩子被打是因为犯错误,打你是因为爱你,如果你把挨打的事情告诉家长,家长来学校询问,孩子会被打得更重”。
段女士认为玉豆豆幼儿园违背幼儿教育规律,严重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事后,幼儿园负责人窦某不但没有向被打孩子的家长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还试图掩盖事实。
近日,段女士已向通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一万余元,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本案已经被法院受理,等待进一步审理。
2014年12月,北京市通州区玉豆豆幼儿园格兰分园虐童事件曝光后,警方介入调查,通州区教委事后将其定性为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目前,已责令该园整改,涉事老师已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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