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育儿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女工在试用期怀孕遭辞退 单位被判赔8.7万

2014-10-19 21:33| 发布者: BB0123| 评论: 0

摘要: 李女士在试用期内发现自己怀孕,汇报给公司没几天,就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近日,丰台法院一审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李女士8.7万余元工资。  李女士于2012年7月11日入职北京一家科技公 ...
李女士在试用期内发现自己怀孕,汇报给公司没几天,就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近日,丰台法院一审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李女士8.7万余元工资。

  李女士于2012年7月11日入职北京一家科技公司,试用期两个月,双方劳动合同有效期到2013年12月31日。2012年8月20日,李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并于次日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8月24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李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30日的工资8.7万余元,获得支持。

  科技公司不服,起诉称李女士在试用期内工作频频出错且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不符合录用条件。李女士于2012年8月24日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双方劳动关系当日解除,无需再向李女士支付工资。

  法院认为,科技公司的违法解除导致李女士未能正常提供劳动,领取工资报酬,故李女士要求科技公司支付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未支付的工资8.7万余元,法院支持。科技公司已提起上诉。

最新评论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育儿网 ( 粤ICP备15023800号-3 )

GMT+8, 2025-7-9 22:37

Powered by Discuz! X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