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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委: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2014-6-20 22:45| 发布者: BB0123| 评论: 0

摘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19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设施建设,为孕产妇、儿童等提供更多便民优质服务,并建立妇幼健康服务监测预警机制。  据了解,实 ...

国家卫生计生委19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设施建设,为孕产妇、儿童等提供更多便民优质服务,并建立妇幼健康服务监测预警机制。

  据了解,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出生人口数量有所增加,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都将面临新挑战。意见的公布旨在进一步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保障单独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十二五”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执行进度。要大力加强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建设,加强妇产、儿童专科医院建设,提高妇产科、儿科临床专科能力,推动区域妇产、儿童医疗中心建设。

  意见指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强化助产士、儿科医师与护士等紧缺人员岗位配置。针对高龄孕产妇增多的特点,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深化孕产妇、儿童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

  意见规定,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大中城市和流动人口流入较多的地区为重点,建立妇幼健康服务监测预警机制,及时了解产科门急诊量、孕产妇保健建册(卡)量、产科床位使用率、活产数、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情况,科学划定预警线,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产科、儿科急救设备配备和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此外,意见还对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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